到底什么叫“推理小说”?

开篇之前先问一个问题:你觉得推理小说和侦探小说是一回事吗?如果不是的话,它们有什么区别?
世界上最让人筋疲力尽,感到心累而又毫无意义的,莫过于对“定义”的探讨。比如说我昨天推荐了一些国产推理小说,很多人都说某本书不能算推理,只能算刑侦、悬疑诸如此类。包括我自己,都觉得《死亡通知单》不是太像推理小说。
那么这就必然就要产生一个附加讨论,到底什么叫“推理小说”?
我敢说,包括我在内大多数人第一次看到这个名词的时候,理解都不太对。因为“推理”这词本身有“使用头脑推测探究真相”的含义,所以我们很自然就会认为推理小说专指那些利用头脑思考来破案的小说。其他的刑侦、侦探、犯罪、悬疑、惊悚类型小说都不能叫推理。
不能说这种理解完全不对,但它跟“推理小说”这个专有名词原本的含义确实相差甚远。现在回答刚开始提的那个问题,从定义上说,推理小说跟侦探小说其实就是一回事,没有任何区别!
但是我们又确实看到市面上有这样的分法,一般都会说《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侦探小说,而《嫌疑人X的献身》是推理小说。难道因为前者主角是个侦探,后者主角是个老师不是侦探吗?
并不是。
其实“推理小说”这个词原本是日本人专属的名词,他们把“侦探”翻译成“推理”,又因为日本的推理文化特别发达,很多人最早接触到的这类小说都来自于日本,所以在我国“推理小说”也成为了“侦探小说”的代称。

侦探小说最早诞生在欧美国家,从爱伦坡先生发端,在柯南道尔手里发扬光大,再经历“黄金时代三巨头”(阿加莎、奎因、卡尔)等一大批巨匠,形成了辉煌灿烂的大厦。过去理论家把欧美侦探小说划分为以解谜为主的古典派和以硬派动作为主的硬汉派,但现在的很多侦探小说作家融汇两者的长处,写出了全新的类型,比如挪威的尤.耐斯博。
日本推理小说最初的时候有“本格派”和“变格派”之分,本格派一般不涉及超自然鬼怪元素,而变格派则常常会有一些怪力乱神。后来人们看多了推理小说,觉得空悬于真空中的解谜游戏不够深刻,于是发展出了描写社会现实、揭露人性丑恶的社会派推理小说。
我们现在所说的本格推理,是指那种以逻辑至上的推理解谜为核心内容的推理小说,相对来说,它更重视惊险离奇的情节与耐人寻味的诡计,通过逻辑推理展开情节。常有密室杀人或孤岛杀人等诡计类型。而社会派推理小说则是以反映社会问题,揭露人性丑恶为核心内容的推理小说,它们更注重的是对于人性的描绘与剖析,以及各种值得思考的社会问题。
不要一看到“社会派”三个字就觉得这种小说一定跟社会批判性有关,实际上很多推理小说被归类到社会派是因为它写得更加现实、不真空而已。甚至因为过于现实,缺乏精巧的解谜过程,常常让我们觉得“不够推理”,但是它们无论如何也属于推理小说的大家庭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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