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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结局》by 瓜西吃(C1)

2023-04-09 来源:句子图

《好结局》by 瓜西吃(C1)


限定词:迷惘
于昉小时候常梦见自己漂浮在屋后树林上方,在山风中一遍遍扫视寂静的村子,后来他才明白那个梦的含义。他家乡在江西宜丰一个小山村,那里盛产竹笋,竹笋经由爸妈的身体,筑成了他,而他死后会埋在竹林,钻进笋中竹中,扎在故土。
长到十几岁时,那个梦渐渐枯死,黄叶遍地。他也许会死在工位上,死在异乡一个不属于自己的房间里,死在钢铁洪流般的车道上,死后缩在一个小木盒里,供在或扔在某处。可若不能锁在竹根密布的泥土,他就永远在颠沛流离。
入冬的傍晚,于昉站在阳台望向远方,只听见打火机“咔”的一声,接着烟雾漫过来,周遭仙境一般,他将它们拨开,白雾源头是许久不见的合租室友。
室友是个女生,比他大不了多少,平常和男友同居,只有吵架了会回来住,顶多两天又被接走了。每当她回来,有一半时间都在烟雾缭绕的阳台。
“失恋了?”
“是吧。”
“初恋吗?”
“嗯。”
“我见过吗?上次来家那群人,那个扎马尾的女孩儿?”
于昉不知是受不了烟味,又或是受不了追问,裹紧大衣,咳了咳,往屋内走去。客厅遍地狼藉,幸而没什么气味,他进到洗手间,用热水搓了冻僵的脸,看着镜中的自己,确实是一张失恋者才会有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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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亏室友刚刚没有递烟给他,否则他可能会重蹈覆辙。
他们初次相见就是在这个阳台,于昉过去打招呼,她递过来一根烟,他鬼使神差接了。一根爱喜葡萄酒双爆女士烟成了于昉的启蒙。室友说,他看起来挺适合这个。但要抵抗漂泊的恐惧,于昉嫌它劲儿不够,后来换成了软红万。
如果没遇到冯召兮,于昉应该会循着他爸的脚步,成为一个烟鬼,烟和打火机长进灵魂里,卡在生死大门间,类似哮喘者的喷雾,心脏病人的胶囊。驾校教练也爱抽烟,冯召兮一见就皱眉,于昉便开始戒烟。冯召兮是新烟新火,让他的心肺焕然一新。
不能和冯召兮分开,自己就重做烟草的奴隶,否则这一切又有什么意义呢?
于昉从洗手间出来时,室友已撸起袖子开始收拾客厅了,他熟视无睹,回到自己房,继续写他的小说,那是个奇幻故事,一只蜗牛与小男孩一起冒险,结局他们在森林的边缘分别,小男孩儿要去城里读书,蜗牛则独自踏上寻找火山的路——“蜗牛回过头,看到男孩儿的背影,它好像第一次发现,原来他已长得很高大。当他们从荆棘中穿过,那些刺儿勾掉了他稚嫩的外皮。”
像剥笋一样,当初于昉的迷茫、消沉、懒散也是被冯召兮一层层剥掉的,最终他被剥个精光,两人翻滚到床上,于昉从冯召兮的肌肤上感受到,从冯召兮的眸子里看到,原以为自己早已槁腐的内里居然润泽如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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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昉盯着天花板走神,忽然“咔”的一声,手臂针刺似的,只见冯召兮晃了晃从打火机中拆下的电子点火器,说:“我电你这一下,够你记一辈子的。”说着还模仿他吞云吐雾对他吹了口气。
之后于昉会时不时想起这一幕,除了被小小地电一下,别的细节一概模糊了,好像冯召兮吹的是一口迷魂烟。当时他一句“我们结婚吧”差点脱口而出,接着意识到这是件何其缥缈的事,只笑了笑。
可那句能量巨大的话在他身体里一直震颤了下去,震得他骨节作响,头脑发昏,掺着情绪的心血涓涓细流般从指间汇入文档。
于昉大学时写过两年小说,稿费一度是他生活来源的大头。大概是目的性太强,心中关于写作的那一块慢慢给耗死了,有一天他发现自己对着空白的文档,像在一块光洁的水泥地上摸索,一颗小草也找不到,他就此终止了写作。
是那股震颤,说到底,是冯召兮重新驱动了他,被封锁的大地震得四分五裂,花草树苗从缝隙中探出来。他把写出来的新故事给对方看,冯召兮感觉自己的心脏也让那些花草毛刷一般刷过。
“你应该坚持写下去,唯一就是结局太悲了。”
冯召兮的这句话让于昉重新拾起笔。如同戒烟那件事,写作不会在两人分开后停下,否则这一切又有什么意义呢?不能停,冯召兮和自己之间的爱会在故事里一直生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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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干什么?”
室友不知何时进到他房间,这让他有些不快。
“什么事?”
“需不需要我帮你整理一下?”
“不需要,谢谢。”
“行。”说着她径直离开了。
于昉其实心里很敬佩这位室友,她说话做事都非常果敢,就好像给异性室友清理房间这种事,她一点儿也不怕对方多想,她也不会多做什么解释,她只是在做一件自认为正确的事:关心失恋室友。
“所以你在做什么?”
室友又出现在门口,扫帚被她像手杖一样立着。
“写点……烂七八糟的东西。”
“我不是说那个,我是说……”
又是“咔”的一声,于昉指尖传来刺痛,他拿着电子点火器电了自己一下。室友指的就是这个。
也不知从什么时候,总之是冯召兮离开他之后,他就开始频繁走神,灵魂风筝般越飘越远,线越放越长,偶然一次在饭馆,旁边桌打火机的声音传来,风筝倏然收了回来。后来,电子点火器成了他的喷雾、胶囊、香烟,成了他的灵魂除颤器,成了冯召兮的化身。
“它能让我保持清醒。”
“真巧,我也见过一个人,一个女生,每当犯错,她就拉起手腕上的皮筋儿狠狠弹自己一下。”她一边说着一边走了进来,将扫帚靠在桌子边,顺手将外卖盒逐个装进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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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昉猜想室友不曾见过这样的人,这是她现编出来的。但这世界上确确实实有很多这样的人,他们生错了地方,投错了胎,他们一遍遍被抽空成行尸走肉,一遍遍靠着痛苦存于现世。
旁边有人走动,于昉就没办法写东西,干脆关了电脑,也帮着整理起房间来。他觉得室友有一种人格魅力,山峙渊渟的派头使得无论她对你做什么,你都很难拒绝,无论她做什么,你都不由自主地随着她的脚步,冯召兮在这一点上和她有些相似的,不过冯召兮的魅力来自于癫狂。
于昉渴望自己是沉稳的,或者也可以癫狂,别安于本分就好。
他不是个能过安生日子的人,总是在担忧。平淡生活没过几天,他就会不安起来,他总觉得有什么猛兽就藏在平淡后面,伺机蹲守,一等他放松警惕立马扑出来将他撕个稀碎。这时他又想起小时候那个梦,他十分向往那种安宁。
当他读到黑塞的那首《迷惘》,读到开头一句“我,梦游者,摸索着穿过森林和峡谷,一只魔圈在我周围燃着奇异的火”,他忽然流泪了,他感觉自己受到了诅咒。
“我们迟早会分开,对不对?”
夏天的夜里,他和冯召兮躺在客厅的地板上,这句话从他喉咙爬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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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召兮说:“你和我一起走的话就不会。”
“可是能去哪里呢?”
“去人更多的城市,多到没人在乎,你好像是隐形的。或者去到人少的地方,少到世界只为你存在。”
 冯召兮当时穿的于昉那件绿色短袖,被室友从床边捡起,扔进衣娄里。冯召兮很喜欢穿他的衣服。于昉自认衣品不好,但那些衣服换了个主人却显得意外好看。
这个房间关于冯召兮实实在在的痕迹,可能就是衣服上的气味了——如果人的气味可以在衣服上留存三个月的话。当洗衣机运转的声音传来,一种别离的难过向于昉袭来。
室友这次倒逗留得够久,住了一个星期也不见有她男友来接,于昉反而替她担忧了。她看上去倒没什么事,每天下班还大秀厨艺,邀请于昉品尝。
“你没什么事吧?”
饭桌上,于昉主动问起。
“你是指?”室友咬着筷子,很快领会到,“小仗打久了,偶尔也打场大仗。人嘛,总是找些事来耗。”
吵架那样严重的事从她嘴里出来,变得好像吃饭喝水那么容易,于昉觉得有么一刻被迷惑到,认为什么难关都不过如此。
“我还没问你呢?你们怎么分的手?愿意说说吗?”室友总是掌握主动权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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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人。”于昉说着扒了口饭。
“她家里人?”
于昉停住筷子,想了想,说:“都有。”
“那她怎么想的?”室友穷追不舍,“个中缘由我不细问,但我的看法是,有些感情也不一定非要家里人的支持,对方怎么看最重要。你——”
于昉忽然碗筷一放,口中的榨菜被他沙石一样硬吞下去,他接杯水漱漱口,“说什么都没用了。”像是喃喃自语一般。室友不再多说什么,电子点火器的声音从客厅响回卧室。
于昉回到自己房间,整洁的房间,已习惯混乱的他几天了尚不能适应。室友说她男朋友有告诉她,房间环境对人情绪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整齐划一能带来宁静。他不清楚自己是不是恍惚了,隐约觉得冯召兮也说过类似的话。
几天以来他确实感觉好了一点,也许是房间变了的缘故,也许是多了个说话的人。当他修改自己写的东西,一些光明在灰暗的结局潜伏起来。
于昉有把自己的东西打印出来的习惯,因为冯召兮爱看纸质书。一天,室友拿着那份被她误当做垃圾收掉,又幸好及时发现的稿子,来到他房里,“写得很好。”
那是掺杂了很多私人感情的东西,世上不该有第三个读者的,但面对室友,于昉又带着一种深厚的感激,也许天意如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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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顺口问道:“你会不会觉得我写的东西结局太悲了?”
“样本数太少,不足以得出结论。”
室友笑了笑,于昉也跟着笑了。
后来的将近一个月,于昉那些故事在新读者的脑袋里铺开。他们除了那些小说几乎没聊过别的,但聪明的室友大概早意识到,每个故事剥开壳,里面还是于昉和冯召兮一对仁儿。
聊得越多,于昉胸口积压的大石越被风化小小一块,乃至最后只剩下一枚顽固的石针钉在那里。痛苦也许是减轻了,也许只是换了种形式。
室友终于等来接她的人,不过这次不是男友,而是她爸,两人拥抱在一起,让于昉动容。室友走到门边,说:“也许很长时间都不会见面啦,好好生活,一段感情而已,不要有不该有的想法,好吗?多写点儿好结局。”
于昉在原地站了很久,房间里“咔、咔”声连响,他忽然反应过来,猛冲出去,胸口的石钉扎得愈发深了,好在他在楼下截住了室友。
“有一件事,是关于我……关于我对象的,我始终在对同事、对关心我的人隐瞒着,我想说给你听,可以吗?”
室友点点头,站在风中静静注视着他,耐心听他讲完了那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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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
于昉还是向这位聪明的室友求了救。
室友耸耸肩,用手背沾掉眼泪,说:“你或许该回家一趟,我们保持联系,好吗?”
想过一万种情况,于昉也没想过会这样轻易坐上回家的车。当两旁景色向后急退,他以为自己坐在时光机上。
家里没人,爸妈大概上山干活了,家的钥匙还是藏在窗子的沟槽里,于昉开门进去,看到熟悉的陈设,喉咙不自觉发出一声怪响。
放置好行李,看快到了晚饭时间,他开始生火做饭。“咔”的一声,嗅到松针燃烧的气味,他仿佛真回到十岁的时候。
于昉妈先回家,她冲入灶屋,看见于昉,一巴掌扇了过去,打完愣了一愣,委顿在地,大哭起来。“昉啊!昉啊!”于昉蹲下去抱住她。
他们上一次见面何其相似,也是在这个地方,于昉妈一巴掌打过来,说:“你不是我儿子!我没你这样的儿子!畜生都比不上……”于昉头也不回地走了。
这一刻于昉又想起黑塞的那首诗的最尾两句,“在阳光编织的金网里,在蜜蜂甜蜜的歌声中;我又找到了自己,呜咽在母亲的怀里。”
于昉爸到家时,母子俩已把饭菜做好,等着他开饭,他看了眼于昉,说:“回来了。”于昉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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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人在陌生的气氛中吃着饭,完全跨过那个无法忽视的问题对话,快到完时,于昉爸才在长长的沉默中开口说:“我们也想明白了,你喜欢男也好女也好,我们不管了,不管了。”说罢将酒一饮而尽。
于昉看向他妈,他妈也正看向他,他咬着牙关,眼泪啪嗒啪嗒地掉。他站起身,喉管动了几动,费尽咬合肌的力气说:“我出去走走。”
他取了些东西,走向屋后那片竹林,他小时候无数次梦见过的地方,从十几岁时,他开始害怕,他以为自己终有客死他乡的宿命。现在他却回来了,带着梦幻般的安宁走在林间。
林中很静,只有“咔、咔、咔”的声音,他走到深处,寻着一块好地方,用手刨开土,将那个电子打火器放进去,打印好的小说点燃了,也放进坑里。几篇故事受室友建议,都改了美好结局,小男孩与蜗牛那篇也改成了长大后的重逢。
风轻轻吹着,他感觉是冯召兮在调皮。冯召兮被他父母抓回去的半途,从酒店飞出去,先一步来到于昉的家乡。
风中泥土的气息真好闻啊,于昉想起冯召兮的童年——他家在汉江边上,那里码头林立,陶罐装的榨菜从涪陵而来,卸在岸边,风一吹,几里远都是榨菜味。于昉嗅了嗅,风中似乎还真隐隐有一丝榨菜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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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昉将电子点火器与小说的灰烬一并埋了,拍了拍手上的土,站起身,靠着竹子站了一会儿,让风推着回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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