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九】今夜请将我遗忘(二)

“何须六道,生死皆疲劳。”
——莫言《生死疲劳》
深秋的颐和路上车马川流不息,法国梧桐树疏落的缝隙里透着影影绰绰的日光,淡黄淡黄的院墙沿路伸展而去,欧式西楼掩映在高墙密林中,风格各异。
这是1933年的南京深秋,洛冰河刚刚重生的那一年。这年是世界经济大萧条最严重的一年,德国纳粹党刚刚通过国会纵火案崭露头角,而中国东北大片领土沦陷。
中华苏维埃政府在延安发布抗日宣言并提议停止内战一致抗日,而蒋介石和汪精卫会商决定全力“剿共”,宋子文还推行了“废两改元”币制改革,为“蒋宋陈孔”四大家族垄断中国金融提供了政治便利。各路军阀和财团弹冠相庆,在风雨如晦的年代幻想着可以“朱轮华毂,拥旄万里”。

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有人在哭,有人在笑,而有的人觉得他们格外吵闹。
世道如何乱,洛冰河并不关心,他只关心自己要做的事情。他刚刚拿到私人侦探拍摄到的证据,那是浓妆艳抹的母亲在无人歌舞厅的长廊下和管家忘情拥吻照片,饶是黑白的画面掩盖不了两人动作的龃龉。
他动作很快,并事先做好了一切措施来保证万无一失,洛冰河赶在母亲回家之前就把这组照片送到父亲手里。
父亲拿着照片随意翻了翻,玩世不恭的脸上不辨喜怒。他抽了口雪茄,背过身问他:
“你小子想得到什么好处?她可是你母亲。”
洛冰河翘腿坐在一旁,眼神平静的可怕,他低低的笑起来:
“像这种放荡的母亲,不要也罢。”
“你说的对。”军火商转过身来,把雪茄扔到烟灰缸里。掸了掸西装上的灰,他道:“我已知道了,你回去吧。”

洛家祖上原本世代在满清军械库供职,清朝灭亡后,洛家就开始辗转各地在各路军阀之间做起了倒卖军火的二道贩子。洛父虽然玩世不恭,但毕竟饱读诗书,很有教养,喜怒不形于色。
他能这么说,其实已经发火了。
果不其然,一家人晚上吃饭时,听见外面有一声震耳欲聋的枪响,连桌面上的碗筷都嗡鸣震颤起来。
母亲大惊失色,手里的刀叉掉在地上:“这是怎么回事?”
父亲为她捡起来,极为绅士的帮她擦了擦:“没什么,家里死了一条狗而已。”
母亲不信,要跑出去看看,父亲一把将她按坐在椅子上,温言道:“这等小事不劳烦你出去,我让人带过来就行了。”
说罢一摆手,父亲的亲兵马上像拖死狗一般从外头拖过来一个人,明显是中午还和母亲偷情过的管家。他英俊的脸上满是惊恐的死状,眼睛暴突,额头上开了一个茶杯大的血洞,红红白白的脑浆糊在下巴上,像川菜里母亲最爱吃的鲜嫩可口的脑花。

然而她一弯腰吐了,一边哭一边吐。
父亲的雷厉风行让她始料未及,或者,她根本就不了解在这个乱世里女人生存的法则。
乱世里的女人不过是商品,哪怕出身豪门,仍然不过是一件名贵的商品。既然买回来,就应该明白自己的所属权,不该有半点非分之想。
这个从未求过任何人的、金枝玉叶的美貌名媛,此时在不可名状的恐惧中败下阵来:“先生,看在你我夫妻多年的情分上,求求你饶我这一次……”
她瘫坐在地上,拽着父亲的裤脚,哭起来自是别有风情。而父亲仍然不为所动,只温柔的替她理了理耳边昨日刚烫好的时兴卷发。
“这一次,是你先负我的。”他突然没来由说了这句话,没人知道是什么意思,只有洛冰河若有所思,随着一声枪响,母亲缓缓倒在血泊里,而父亲松开手退后一步,用手帕若无其事擦了擦染血的手指。

一日夫妻百日恩是根本不存在的,所谓婚姻,在各过各的生活下,在经不起一丁点诱惑就背叛的事实里,显得尤为可笑。
父亲第二天就携尸拜访了母亲的娘家。母亲的娘家要闹,父亲轻飘飘的一句话,就登时让众人泄了气:
“一个和下人偷情,还被儿子发现的女人,杀了就杀了。”
父亲环视四周,目光雪亮:“你们若是洛某,能咽的下这口气?”
所有人都静默无声。
老太爷叹了口气:“也罢,是老朽养女无方,教出这等败坏门楣的东西,就是死了也怨不得先生。”
然后草草的将母亲安葬在城郊的公墓里,连宗族的陵都没让她进,这件事就算这么结束了。
洛冰河见了,不由得感慨万千,所谓善恶报应之事,也是一笔难以说清的糊涂账。

没过多久,洛冰河打探到了这一世沈清秋的下落,为了保险起见,他对父亲提出分家的事情没想到父亲竟然很痛快的答应了。
洛冰河不解道:“可是,父亲,您只有我一个儿子啊。”
父亲只是笑了笑:“儿女又如何?‘生时不共作荣华,死后随车强叫唤。齐头送到墓门回,分你钱财各头散。’”
父亲的眼睛明亮,只有历尽劫难的人的眼睛里,才可能出现这种光彩。生活的海面潮起潮落,总有一些日子让你或笑或哭,而另外一些,则沉沦在光阴的海底,永生永世不再浮起。
三月,洛冰河一路辗转,终于找到了沈清秋。
彼时他和前世一般的年轻,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只是小脸好像更瘦些,脸上满是泥污,只露出一双单纯惊恐的眼睛。人贩子正把他推到台上,准备卖掉。

“诸位,只要一个大洋,这男孩就可以领回家了!”人贩子对台下的人群吆喝着,很快就有愿意的买家道:“模样瞧着倒是好,我要了。”
说罢准备上来拽走沈清秋,一辆汽车一路疾驰而来,停在马路上。一群黑衣长衫的人纷纷下车,为首的一个带着墨镜的黑色西服的青年,身量颇高,只是这样随意地站着,就透出一种凛然的,天生慑人的气势。
“这人我要了。”他缓缓开口,不卑不亢。
“啊,这位买主已经付了钱的,要不您看……”人贩子是个生意人,生意人最讲究信誉,他讨好着谄笑,准备把身后的一群孩子介绍给这位来历不凡的金主。没想到对方柴米不进:“我只要他。”
青年淡漠的问,不依不饶:“多少钱买的?”
“一,一个大洋。”

“我给一千。这人,我要定了。”黑衣青年嘲弄的一笑,说罢那群保镖拎着一只早已准备好的箱子,三下五除二的打开,灿灿的银元摞得整整齐齐,递到那人贩子手里。其中一个保镖还十分专业的提醒道:“一共是四百七十两,您点点?”
“不用了不用了。您请便,请便。”人贩子捧着箱子,两眼险些被晃花,他一边欣喜若狂一边又战战兢兢,因为数把枪已经抵在他的脑门上,仿佛只要他敢拒绝,送给他的不是白花花的银元,而是一枚冷冰冰的子弹,而那个买家早吓得落荒而逃了。
“你叫什么名字?”洛冰河明知故问,因为他想听听沈清秋说话。
“……回先生,我叫沈清秋。”男孩子羞怯的回答道,两眼亮亮的。洛冰河摘掉墨镜,揉了揉他的,温柔的开口:“走,我带你回家。”

男孩的怀抱很软,很轻,像柔弱的猫儿般的触感,汽车平稳的向前行驶着,穿过人群,穿过田野,洛冰河的思绪飘的很远很远。
无论今后如何,他都会用尽一切,永远保护好这个人。
世事漫随流水,算来一梦浮生。
平生之年,誓死娇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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