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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九】我亦飘零久(十七)红尘

【冰九】我亦飘零久(十七)红尘


“万丈红尘,即是我的七尺之棺。这一生我颠倒其中,恩仇不远,爱恨在心,随时可以结账,却永远不能离开。”
——慕容雪村《原谅我红尘颠倒》
“不知沈仙师在此,多有得罪。请问您这是……”
白衣少年立在沈清秋面前,神采奕奕,一副俊俏少年郎,端的是一副世家弟子的文雅。
沈清秋平日里不喜和仙门弟子们交涉,然而公仪萧和洛冰河有一些相似之处,一身正气让沈清秋不好发作,冷冷道:“不好意思,沈某无意叨扰贵派。只是附近有村民求救,说家中物件失窃。而盗走物件的,是个不人不蛇的怪物。”
公仪萧笑意僵了僵,这白露山是他们幻花宫的地界,只是疏于管辖,连山下的百姓受到伤害,居然也是别派苍穹山派的人出手,这脸真是丢大发了。
沈清秋这一年来一直云游四方,斩妖除魔。渐渐的,附近几个城邑的百姓都知道了他的名号,一去就是举城迎接,夹道欢迎。本来身上带的碎银子花完了,但他从来都没有担心过盘缠问题,大家都是拱手相送,绝不提讨要一事的。

【冰九】我亦飘零久(十七)红尘


沈清秋承认,每当除完妖魔后,回首看到老百姓欣慰的笑容,他觉得很满足。
当然,他也会偷偷放走一些犯了小错的魔族,那些小多半是饿的厉害或者实在没钱了,偷几只鸡吃,或者趁人不注意时把钱袋拽走。这些事情,沈清秋在以前乞讨时也干过。
谁不想堂堂正正的活着呢?不是万不得已,谁会做出这种连自己也羞耻的事情来?
东南九城的老百姓听闻了沈清秋的名号,这个仙师,斩妖除魔分文不取,仙法了得,人更是修且雅,背一把“修雅”剑,手里看似文弱的折扇,正面是一个“沈”,背面却密密麻麻写满了符文,一挥一展便是除魔的利器,利落又洒脱。
是以,白露山下的百姓,本来世世代代安居乐业,近年来有一个不人不蛇,连看一眼都能吓个半死的怪物,随意出入民宅,分文不取,不伤人命,却只拿一些书册。百姓终日战战兢兢,提心吊胆。
沈清秋路过此地时,许多人便赶着请他去一趟,他听说了原委,只好答应了。
方才他见灌木丛中好似有一条泥鳅鱼似的东西,号令修雅剑几番挥砍,奈何没刺着,眼睁睁看着这东西往白露山跑了。想来这就是搅扰村民生活的那东西了,沈清秋拔剑欲追,半途上却被公仪萧拦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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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仪萧本来背对着他,,一听见动静,拔剑欲砍,结果看清来者后,连忙收剑施礼。
“晚辈察觉结界有异动,特此赶来,不知沈仙师在此,多有得罪。请问您这是……”
沈清秋想起来,面前这个白衣少年,就是当时此前仙盟大会上,夺冠呼声最高,位居金榜第二的,差点超过洛冰河的公仪萧。
这么一想,沈清秋更厌恶此人了。
他冷冷看着公仪萧,不欲再和他纠缠,折扇拨开他就走了进去:“借过,沈某去去就回。”
公仪萧不愿得罪苍穹山派的前辈,他也并非是不顾百姓死活的小人,便跟上去,陪着笑脸:“沈仙师,方才多有得罪。这山高林密,危机重重,不如让我来给沈仙师搭把手?”
沈清秋又拧又倔,他知道公仪萧方才还委婉质问他为什么出现在幻花宫的地界,没好气的一口回绝了:“沈某这里不需要人手,我自己就够了,公仪公子请回吧。”
“……”公仪萧看看头也不回的沈清秋,心知不好再多纠缠,只得道了句:“保重”,便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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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围古木葱茏,山势险峻。沈清秋爬惯了清净峰砌好的山道,此时未免有些力不从心,等走到深处时,累的大汗淋漓。
他一边爬一边想,要是这里的山路不那么陡,还能坐马车就好了。
没想到,日头西下,他还是没有找到方才的那条怪异的东西。
这十万大山,高峡深谷,四面竹树环合,找那东西谈何容易。沈清秋环顾四周,气的剁脚。
方才就不应该和幻花宫的那个小子说那么多的话!
管他像不像洛冰河!
就应该一把推开他去追,管他什么两派外交,仙门情谊!岳清源在他走之前可是明明白白告诉过他,随便得罪,打不过,叫百战峰的来!
为了泄愤,沈清秋捏着剑诀,把周围幻花宫的结界都破了。
天黑下来,他打了个响指,指尖跃起一簇明亮的火焰,照亮四周,随便摸索了一些木柴,在空地上堆了个柴火堆。
独坐幽篁,不见天日,月明星稀,乌鹊南飞。周围寂静的可怕,侧耳细听,只有野兽窸窸窣窣的声音和鸮鸟的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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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清秋不怕黑,但他有点怕周围的毒虫。修雅剑半空里一划,抬手正欲结界,便听的远处,有谁在黑暗里缠绵悱恻的唱着戏词,呜呜咽咽,却在黑暗里使人听来毛骨悚然。
沈清秋累了一天的疲惫,一扫而空,他整个人一激灵,御剑就飞了过去。
他尽量屏气凝神,不发出一点声响,就连修雅剑破空的声音,他也尽量伪装的像劲风拂过树林。
可他还是被发觉了,一个骨骼奇软,发丝散乱,面容浮肿不人不鬼不蛇的东西,朝沈清秋直直袭来,速度奇快!
沈清秋没有任何迟疑,半空中修雅剑在脚下踩着不好再驱使,他足尖轻点,仰头翻一个跟头,灵力往下盘一送,把那怪物狠狠踢飞了。
生怕它卷土重来再有差池,沈清秋从袖中掏出准备已久的符咒,御剑对着那怪物飞过去,准备炸它个七荤八素。
只见那条怪物,却被一脚踢的毫无还手之力,沈清秋单手提起他,把他翻过来,看见了它奇丑无比,面容模糊的脸依稀是个男子。
只有一双柔和的像是露水湖养出来的眼睛,睁的大大的,瞪着眼看着沈清秋,那眼中没有仇恨,只有不解,似乎是奇怪沈清秋为什么看到他长成这样,也不感到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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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清秋并没有觉得他有多难看,相反他挺喜欢这一双纯善,不掺杂质的眼睛,觉得面前的这个东西虽然长相不佳,但是比起世上那些金玉其外败败絮其中,外表道貌岸然,内里禽兽不如的人来说,好看的不知多少倍。
他松开它,不知道它能不能听懂,但还是发自内心的说:“……你的眼睛,生的很好看。”
蛇男的眼睛睁的更大了,上下打量着沈清秋,好像以为沈清秋脑子坏掉了,他这幅鬼样子,任谁见了都会说丑,沈清秋却反其道而行。
远处的声音更进,陡然爆发出一个男子的大笑,笑完了,那男子缓了缓,说道:“我去,活这么久,没见到这种人。我倒要看看是何方神圣。竹枝郎,你带他来找我。”
蛇男恭顺的发出蛇嘶声,在地上扭动着,给沈清秋带路。沈清秋心中的疑问更胜了,只得亦步亦趋的跟在后面。
山重水复,峰回路转。有一个岩洞在绿树葱茏的掩映下极其隐蔽,如果不是蛇男在这里停驻,沈清秋绝对不会发现它。
起初岩洞里狭窄的只能容一人通过,沈清秋艰难的走了几步,却原来里面是极其开阔的一个山洞。山洞里顶部是中空的,月光倾泻下来,落在中央的一个盘坐着的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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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切的说,已经不能算是人了。
满身血污都干涸了,数不清的铁索和符咒缠绕在身,全身腐烂腥臭,散发着衰败又绝望的魔气,早已是将尽油尽灯枯,苟延残喘,半张脸像生锈了一半,另半张脸却生的很温柔多情,只一双和洛冰河有七八分相似的眼睛,亮的惊人,正把沈清秋左右望着。
沈清秋看到那一双眼睛,心里一沉。
“抱歉,我这副尊容,让阁下看了,怕是心里有一点不舒服吧。”那人雍容华贵的笑了笑,脸上一扯,惨不忍睹的流满污血。
沈清秋心里不忍,问道:“……抱歉,沈某年纪轻,确是不了解当世有阁下,这样的人,屈没此地。”
那人打断他:“我是魔,不是人,从前我在魔界,别人都叫我天琅君。不过我这个样子,确是拜你们人类所赐。”
天琅君?沈清秋努力在脑海中回忆以前看过的书册。那年仙魔大战时,他还在下界里乞讨,自是不记得当时种种情形,只从各种书册的只言片语间,知道这位曾经是魔界一等一的叱咤风云的人物,和修真界一战后不知所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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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想到,这个盛极一时的魔君,被镇压在这座山下,以无比屈辱的方式。
沈清秋又问:“那阁下为何要惦记百姓家的书册,一度窃取?”
天琅君笑笑:“我在这里无聊的紧,怀念从前在人界里追的话本罢了。”
想不到这个魔君居然还爱好人间的诗词歌赋,艳词话本。真是想不到。沈清秋心里一动,说:“这好办,沈某是清净峰峰主,素来也爱好那人间风月,我这就去给你拿几本素来爱看的,一起探讨探讨。”
天琅君来了兴致:“哦?想不到你一介修士,居然还愿意和我这魔族的一起探讨东西?你们人不都是视我们为眼中钉,欲除之而后快么?”
沈清秋不以为然道:“种族之别又有何妨,沈某从未在意过这些身外之物。”
天琅君看着他,一向没心没肺的他,竟然一时无言。
又是一个看的太通透的,看似一本正经的,一个狠人。
沈清秋专程跑到城里买了一整车的话本,身上无钱,城里的富商马上送了他一辆马车,把书册仔细的差人码好了,拱手相送,那富商生怕沈清秋缺什么,居然还附送了锅碗瓢盆和食材,一套茶具,两包上好的正山小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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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沈清秋便驾车往白露山去了,一路走到天琅君的洞府前。挑几本自己爱看的,丢给天琅君,竹枝郎凑上去给天琅君翻页。
沈清秋给天琅君做好了几道菜,端到岩洞上的石床上。竹枝郎喂给天琅君尝了一口,没想到他吃完后居然叹了口气。
沈清秋有些尴尬的擦了擦手,问:“……阁下,不好吃么?”
天琅君缓缓泪流下来:“如此佳肴……值得一死!”
沈清秋:“……”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讨论起来,从诗词歌赋到人生哲学,又从阴阳八卦到三界密辛。一直讨论到午后,两人十分投缘。
沈清秋心里堵的慌,迫切需要一个倾诉的对象。而天琅君没想到一个看起来年纪不大的小子,居然知识比他还要多的多。况且一看此人便是历尽沧桑,看破世事,心思沉重。
默了默,鬼使神差的给他讲起自己的往事来。
沈清秋听完了,不禁感慨:“我早知名门正派行事龌龊卑鄙,却没想到居然下作如此。这些年,我听说的,一直都是你天琅君率领魔族聚众攻打,然后被覆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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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琅君回忆起往事来,也是唏嘘不已:“是啊,人心险恶,当时我以为来人是她,所以当时我只带了我这么一个侄子前来。没想到她给别人通风报信,却遭了数万人的埋伏。”
沈清秋惊奇道:“当时苏夕颜并未通风报信。我听幻花宫宫主说,是他偷偷听见了你们的谈话,苏夕颜怕你们的事被她师父知晓,怕他不答应。然后你说‘待我血洗修真界,难道还怕死人不答应么?’,遂是遭到了诸门派的义愤填膺。”
天琅君反应过来,震惊不已的抬头死死盯着沈清秋:“你说的,可是真的?”
沈清秋如实回答:“不然呢?我听说当时苏夕颜还怀了孩子,非要来提醒你,不知怎么身死幻花宫,凄凉至极。我们身为小辈,当时也有耳闻。”
天琅君喃喃道:“这个千刀万剐的小人,是我当时问夕颜怎么办,夕颜说:‘怕什么,待我黄金万两,八抬大轿到你家去,你还怕你家那群魔族不答应么?’如今皆拜那小人所赐!我只恨不能食其肉寝其皮!”
虽然很为天琅君打抱不平,但沈清秋还是觉得这对怨偶的行为极其怪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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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像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娇生惯养大小姐,和一个一掷千金,身份显赫的世家公子。
天琅君感慨道:“我囚于此处,心灰意冷,整日都是想着要杀人。可我从前最喜欢人了。”
沈清秋问:“人有什么好的?蝇营狗苟,口蜜腹剑,人比魔要可怕多了。”
却听的天琅君微微一哂,手上的锁链晃了晃,他笑着说:“魔界年无四季,岁无春秋,一切都是无趣且单调的。而人间啊,”
“人间有皓月清凉,也有夜尽曙光,有人海寂寞,也有人心炽热;有万世沉浮,也有众生归途;有世事无常,也有风月琳琅。”
“这就是我喜欢人,喜欢人间的原因。”
人是如此神秘,如此无情,又是如此至死不渝。
身为魔,喜欢人,钟爱滚滚红尘,是他的罪过。
可他不后悔。天琅君心里想着,果然还是没办法讨厌人啊。
万丈红尘,即是我的七尺之棺。
这一生我颠倒其中,恩仇不远,爱恨在心,随时可以结账。
却永远不能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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