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雷】玫瑰信封-春雪
2023-04-09 来源:句子图

在这边码一码 #骑士安x魔法师雷 #()预警,为了剧情效果并不能说是什么预警 #整体单元剧小故事 春雪 01 “骑士长,又来取信啊?”小酒馆老板站在店铺门口,佝偻着腰,双手笼进袖子里。老男人穿着并不得体的后风衣,衣领高高地竖起,遮住长满胡茬的下巴,也将初春的寒风都拦在外面。阿西迪亚这座城市和它的名字一样慵懒,即便太阳的光芒已经洒满大地,石板铺就的街道依旧没有多少行人,连街边的店铺也只是半掩着门,不知道究竟有没有开张。 小酒馆的老板倒是起得很早,他早年丧妻,只留下儿子一个独苗,现在和儿子一起经营一个小酒馆,兼职一些活计的中介,例如送信。酒馆总是外来人士聚集的地方,这些人走南闯北,大部分在一个城镇并不会停留很久,很快就又踏上旅途。定居的人为了和远在他乡的亲朋好友联系,只能找这些人代为传达。 安迷修曾经也是这些人中的一员,他踏足过很多地方,遇见许多的人,也帮很多人送过信。
直到某一天,安迷修突然在阿西迪亚定居下来,并且报名参加了每一年的骑士选拔,以优异的成绩在短短一年内坐上阿西迪亚骑士长的位置。他的朋友有表示不解,有表示支持,但是这并不妨碍安迷修成为一名骑士,并在骑士长这个位置上呆了三年之久。 曾经刚满十九岁的青年,在三年后长成了一个成熟的大人,普通人见到他的时候,总是看见骑士长穿着银白的铠甲,宝剑的锋刃被藏在剑鞘里。但是每当巡逻时遇到他人寻衅滋事,安迷修只需要露出一小节剑光,就足以让来的人闻风丧胆。毕竟整个阿西迪亚的人都知道,骑士团里用双剑的,也只有这位骑士长大人一个而已。 阿西迪亚只能算一个中等规模的城镇,整个城市算上来往的人,总人数不会超过三万。而在这三万里,老板敢打包票,除了自己以外,见过安迷修穿常装的两只手数的过来。 作为一座城市的骑士长,所有人都默认安迷修是风光的,很多人想象过他私下的样子,女子会幻想男人穿着礼服打领结的优雅风貌。

但是现在站在酒馆门口和老板唠嗑的人,很明显并不符合妇人们的想象。安迷修的衣服很简单,或者说过于简单了,简单到和驿站工厂搬运货物的工人没什么两样。 老板对他的样子见怪不怪,他只在安迷修走近的时候,缓慢地摇晃自己的脑袋。风还是从他的脖子里钻进去了,他的身体更加佝偻,整个人靠在门上。老男人看着意气风发的骑士长,实在不想打击年轻人的心,但是他也只能摇头,连说出来的话在寒风里也显得滞涩:“今天也没有你的信。” “啊,这样啊。”安迷修情绪有一瞬间的失落,他又抬眼对老板笑,青年的眼眸像湖水一样清澈。“那我明天再来。”安迷修说完,从怀里又掏出来一个盒子,递到老板手里,“这是街头店里买的糕点,您还没吃早饭吧。” “唉,”男人伸出手接过来,叹息藏在浑浊的眼珠里,“小安,你已经等了三年了,三年没有回信,这可能的情况太多了。
你这么等下去——”老板突然又不说话了,他说的这些,安迷修真的不知道吗? 安迷修有些落寞地笑:“但是,我也只能等他。艾尔大叔,你不用劝我了。”青年吧手放进口袋里,那里装着他收到的最后一封信,“那我先走了,艾尔大叔你注意休息。”他最后打完招呼,转身回自己的住处。 老男人看着手里的盒子,粗糙的手指抚摸过上面细腻的纹路,“小安!等一下。” 安迷修停下脚步回头看。 “这样,我——我给你一个线索。”男人似乎很纠结,放在盒子上的手虚握成拳头。“其实,你还记得那些信封的纸张吗?” “纸张有什么问题吗?您在仔细看看?”安迷修飞快凑到老板面前,从口袋里拿出一封信。 “其实,你自己应该也摸得出来,”男人并没有接,只是看着安迷修又在心底叹气,“这种纸张明显比我们现在要用细腻很多,而且透光看纸张中间还有暗纹。这种纸是由莫奇科生产的,曾经被用来撰写魔法药剂的配料或者绘制魔法阵,在我们国家并不常见。

但是这种纸张造价很高,在十年前大战结束后,菲特被划分到我们国家,这种纸也就停产了。现在应该只有一些很古老的魔法师会留有大量这种纸张,你或许可以去菲特城去看看。” 安迷修愣愣地看着手里小小的信封,上面印着星星为底玫瑰勾勒的火漆,他还记得自己收到这封信的时候,顺手拿过身旁雕琢用的刻刀,小心翼翼地将整个火漆完整的剥落下来,拿出里面的信。现在阳光落在火漆上,将混合在里面的金粉照亮,它们在紫色的火漆里闪烁着,好像夜空中的繁星。 他突然把信封拆开,拿出里面的信,将纸张展开对准晨曦。在刺眼的光芒里,安迷修看见了藏起来的字,是花体的字母——ROSE,后面还跟着一朵小小的简笔花。 安迷修呆愣地看着那朵玫瑰,仿佛看见了自己在脑海里描绘过无数次的脸庞。他沉浸在迷人的幻想里,丢失了自我,直到老板喊着他的名字去拍青年的肩,安迷修才从恍惚的神情里找回自我。
他小心翼翼地将信叠整齐,放在自己怀中的口袋里,骑士长转过身,对着面前的老男人鞠躬,腰几乎弯成九十度。清晨冷冽地吹着安迷修单薄的衣服,阿西迪亚的骑士长似乎感受不到寒冷,直起身体的时候,脊背也崩的笔直。 酒馆老板看见这位温和年轻人对自己笑,清澈湖水包裹着阳光,在水面荡漾。他看见了安迷修眼底的光。 “艾尔大叔,有兴趣听听我和他的故事吗?” 02 安迷修的师傅,是一位退休的骑士。 菲利斯·尼克瑞斯本该在战场上大杀四方,银白的铠甲的金色的勋章都应该带在他的身上。但是很可惜的是,就在五年前,神历纪年251年,莫奇科和沃瑞斯长达五十年的战争终于落下了帷幕,沃瑞斯取得了最后的胜利。莫奇科在最后一战结束后主动提出议和,并将菲特和纽斯两地交割给沃瑞斯。而当时有名的骑士长菲利斯·尼克瑞斯却在最后一场战争中,不幸失去了右眼的视力。

即便国王找了最好的医生耗时一年为其医治,也没能让这位骑士长的眼睛好起来,只勉强恢复了视力,一只眼睛只能看见模糊地影子。 当视力的治疗无疾而终的时候,菲利斯主动向国王提出离开,他放弃了自己应得的荣誉和财富。铠甲和勋章被安置在王宫的收藏室里,财产用来救济死亡战士的家属,暮年的骑士,只带走了自己当时年仅12岁的养子安迷修。一个老人和一个小孩从此踏上四处奔波的旅程。 今年,神历256年,这位垂垂老矣地骑士长终于迎来了他的最终归宿。 纽斯这座城市并不像莫奇科的其他城市有浓郁的魔法氛围,它背靠着巍峨的雪山,城中的人们更多地是依靠打猎为生,厚重的毛皮大衣整个披在身上,连刚起步的小孩也会围着貂皮的围巾,踩着绿皮的鞋子。纽斯除了魔法氛围不高以外,还有一大特点就是冷,除了夏天人们会脱掉厚重的衣服外,其他三个季节,你总是会看见路上裹得像熊的行人。
也只有在夏天,你才能看见墙角盛开的花。 255年冬天的时候,菲利斯带着安迷修来到这座城市,并决定在此定居半年。然而还不等他们在这里住满半年,年迈且满身暗伤的骑士长就死在冬天里。 菲利斯死亡的那一天,十七岁的安迷修酒馆里帮老板搬运货物,里面装着鲜花和小麦酿造的酒,即便隔着厚厚的防震层,安迷修也能闻到浓郁且沁人心脾的酒香,鲜花和小麦的清香一下子将他从寒风凌冽的冬天拉进百花齐放的春天。安迷修需要将这些酒搬进地窖,当做完这些工作后,少年从老板那里得到自己的报酬,附赠一瓶廉价的果酒和一封信。 信封是雪白的,和纽斯城外雪山上的雪一样白,上面印着昂贵的火漆,紫色的火漆星星为底,浮在星星表面的是娇艳的玫瑰,在阳光的照射下,安迷修能看见火漆里混合着闪耀的金粉,明显不是普通人家能够拥有的东西。安迷修第一反应是国王寄来的信件,但是寄信人指名道姓要他收件,不像是国王的作风,如果是国都那边来信,收信人应该是自己的师父菲利斯来对。

安迷修抱着怀疑的心态拆开信封,上面写着放荡不羁的字母,每个单词的长笔画字母总是斜斜地拉出去,甚至占据了下一行的位置,以至于整封信的行距十分宽广,八开大小的纸也没能写下多少内容。 “亲爱的安迷修 虽然我并不想这么恶心地称呼你,但是,你好。 首先你要相信我没有恶意,好吧,当然也可能有一些,但是这不关紧要。现在你有一件更重要的事情需要知道,如果,我是说如果,当然结局肯定是这样没有错。如果你在十分钟之内回到自己的家里,你或许还可以见到你师父菲利斯·尼克瑞斯最后一面。 安迷修没来得及看后面的内容,他只是想起来,自从前几天开始,他的师傅就开始不休止地咳嗽,就连夜里他起床的时候,也能听到来自隔壁卧室的声音。但是每次当他进门的时候,却什么也没有发现,只看见菲利斯对自己摆手让他回去睡觉。或许老人早就预料到什么,才会在长期的旅途跋涉之后,于垂死之际找到一座城市定居,将自己的尸首埋进皑皑白雪之下。
少年不顾形象地在大街上狂奔,廉价的果酒被他随意塞给路边的流浪汉,穿着单薄衣物的男人欣喜若狂地接过,不记得道谢,只打开往嘴里灌,希望这度数不高的酒精可以温暖自己僵硬的身体。安迷修也顾不得这些,他只记得奔跑,寒风吹着他的脸,连藏在衣领下的耳朵也冻地通红,可即便如此,当少年推开沉重的大门,当风雪倒灌进陈旧的房屋里,安迷修也只能看着菲利斯闭上自己的眼睛。 这位骑士长在死亡的前一秒,最后看了一眼自己已经长大成人的徒弟,安详地闭上双眼。他的头一直对着门口,对着安迷修的方向,但只有站在门前的安迷修知道,他真正看的地方,其实是远在千里之外的国都。 没有人知道安迷修的心情,他们只看着少年背着老人的尸体从房屋里出来,带着一块干粮和一壶烈酒,向城外巍峨的雪山走去。当夜晚降临的时候,安迷修在一处山洞里升起篝火,火光照亮了黑暗中的山洞,少年的影子投在崎岖的墙壁上,高峻的黑影几乎要覆盖整个墙壁。

安迷修喝了一口酒,感受着酒精在自己的身体里分解,指尖渐渐开始发热。 他脱下厚重的手套,从怀里拿出那封没有读完的信。 “我知道你肯定没有第一时间看到这里的内容,为了不打扰你的心情,我会在三天后再给你寄出第二封信,地址仍然是尼克斯酒馆,记得签收。 还要提醒你一件事,记得堆点雪把洞口堵起来,如果你不想你师傅的尸体被雪狼吃掉的话。 RAY” 安迷修遵从菲利斯的意愿,把他的尸体沉进半山腰的冰湖里,收拾好不多的行李下山。当他下山回到自己家的时候,夜幕已经降临,雪光将整个城市照的很亮,连路面上石板的裂缝也看得一清二楚。他踩着那些裂缝,又想起来自己收到的那封信,干脆把他拿出来,又看了一遍。这个时候他才注意到信纸背后角落的一行小字:“不许把信扔掉!!!”最后三个大写加粗的感叹号强烈地表达出写信人的感情。 只不过安迷修有些迷惑,虽然他对于这封信的主人感到好奇,但是也没有打算把它扔掉。
暂时猜不到这个Ray的用意,安迷修只好把信收好,如果不出意料,明天就可以收到对方的第二封信。安迷修收拾了一下三天没动的屋子,菲利斯的房子被空出来,少年把房间上锁,钥匙放在抽屉最里面,然后上床睡觉。在雪山上一个人呆了三天的少年,此刻钻进温暖舒适的被窝,却酝酿不出多少睡意,他瞪着天花板,脑海中想着那封突如其来的信。 信的篇幅不长,写的字迹也足够张狂,让安迷修足以在短时间内将它的内容都刻在脑海里。他细品着那句“恶意”,试图从简短的信息里找到一些写信人的特征,最终只从笔迹看出一点对方的张扬,如果还要说的话,大概是那种掌控全局的嚣张。这让安迷修有些不爽,如果真的和写信人见面的话,肯定是一个很讨厌的人吧。 少年就这样想着那些虚无缥缈的事情,渐渐沉入梦乡。陷入沉睡的人并不知道,就在他离开不久的雪山上,戴着月亮魔法帽的魔女正用水晶球看着他所做的一切。

魔女从宽大的袖子里伸出手,露出涂着鲜红蔻丹的指甲,她挥挥手,一个漆黑的头骨立刻飘到她身边,唯唯诺诺地晃动着:“小姐,您交代的事情已经办好了。” 03 第二天阳光照进卧室的时候,安迷修整个人已经缩进被子里,只露出一缕头发在外面。当他挣扎着从被子里爬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正午,揉着饿到咕噜叫的肚子,安迷修将自己拾掇整齐,接了温水洗去前一天晚上睡梦中的痕迹,戴上厚厚的兜帽去了尼克斯酒馆。在路上他买了一块烤肉,纽斯城的食物一天二十四小时都有供应,基本都是刚出炉的新鲜食材,为得是犒劳那些打猎回来的劳动力。 正午是最暖和的时候,猎物和猎人都在城外活动,尼克斯的酒馆反而没有多少人在,冷清地好像雪山上的寒风过来走过一遭。安迷修推开门进去,门上的铃铛叮叮当当地响。老板看见他,从柜台里拿出一瓶酒,一个信封。这次的酒倒没有上次附赠的那么廉价,就算是拿来卖少说也值五个银币。
安迷修没有拒绝老板的好意,他接过酒瓶,打开就直接灌下去小半瓶。 借着酒馆昏暗的灯光,安迷修拆开了熟悉的信封。酒精突然涌上大脑让他的视野有些缭乱,但是在看到末尾落款的名字时,安迷修将酒精的作用压下去,提起精神从头开始阅读,这次对方明显有所收敛,行距缩小一些,使得一张纸足够写下该说的话。 “安迷修: 你应该不介意我直接称呼你的名字吧,说什么亲爱的实在太肉麻了,不适合我这种人。啊,因为省去了亲爱的,我好像连你好也忘记了。那这样吧,我正式自我介绍一下。 安迷修,你好,我叫雷狮,是一位魔法师。哦,不要在意我的身份,反正莫奇科已经战败了不是吗?你肯定好奇我为什么要给你写信,或许你还在幻想着一些涉及两国关系的阴谋,说实话我也在想我是不是有什么阴谋,但是思来想去好几个晚上,我不得不承认,我真的只是太无聊了。

首先你要知道,魔法师的研究枯燥且无味的,而且持续时间长达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不等,所以,为了打发这漫长的时间,我最终还是决定发出上一封信。 当然,如果我的回答没能消除你心里的忧虑也没关系,毕竟你知道,魔法师总有办法把信送到你手里的。如果你乐意回信的话,可以将内容写在这张纸的背面,我会看见的。 然后是关于你师傅的,我本来不想多做解释,但是某个魔女说如果不解释你肯定会找其他人来解决我们之间的问题,这可不是我想看到的。所以长话短说,我为了确保这封信能送到你手里,使用了一些时间魔法,看到了很多不特定时间不特定地点发生的事情,你可以理解为我能预知未来。对此,你应当感谢我,如果没有我,等你回到家的时候,看到地可能就是你师傅冷透的尸体了。 就解释到这里吧,给双方留一丝神秘感。顺便温馨提示,如果你想继续四处游历的话,就不要把菲利斯的死讯告诉王室。
雷狮” 安迷修沉默地看着不长的信件,连酒瓶都从手中脱落。不得不说,雷狮所写的内容都正好戳在他心里,而且就在今天出门前,他还在思考要不要将师傅的死讯告诉王室。虽然雷狮解释了他心里的疑惑,但是雷狮字里行间那种运筹在握的感觉并没有消除,安迷修甚至觉得,这位魔法师通过某种手段,监视着自己,才能如此准确地说出自己心中所想。 信纸最终还是被叠好放进信封里,安迷修烟仰头将酒瓶里的酒喝完,对老板道声谢,留下三个银币。 “不用给,就当是我给菲利斯的安葬费吧。”酒馆老板大气地挥手,将银币又塞进安迷修手里,他的笑容浮在表面,悲伤藏进浓密的胡子你。“菲利斯已经死了,你应该也不会再这里多留,这瓶酒当是为你送行。” “谢谢。”安迷修对老板笑笑,将信封贴身放好,转身离开。酒馆门上的铃铛又响,只看见安迷修离去的背影。 04 回到家的安迷修开始收拾东西,最终却发现需要带的东西少的可怜。

其他城市都不像纽斯常年被冰雪覆盖,即便是最冷的时候,一件厚毛的皮衣就足够,更不要说现在已经入春,连纽斯的城外,在不下雪的天气都能看见黄色大地上长出来的绿意。说起来,纽斯自入春到现在还没有下过一场雪呢。安迷修扭头看着窗外明媚的阳光,终于还是将菲利斯买给他雪狼大衣放进衣柜里。 从家里出来的时候,安迷修除了身上穿着一套厚衣服,背着的也只有一个不大的包袱,最重还是菲利斯专门找人为他打造的两把剑。安迷修将房屋的钥匙埋进窗台上花盆的土里,迈开步子朝城外走去。 走出纽斯的城门,安迷修扭头看着这个居住了不到三个月的城市,最后露出嘴巴和鼻子呼吸一口冰冷的空气,他戴上帽子拉高围巾,沿着崎岖的山路前往其他城市。就在扭头的瞬间,安迷修看见城墙的角落,没有被雪覆盖的地方,冒出一颗鲜艳的绿色,上面开着小巧的花朵。少年藏在围巾下的嘴角勾起一抹笑容,他把手放在自己的胸膛上,那里放着雷狮寄来的两封信,就在出门前,安迷修在第二张信纸的背面写上了给雷狮的回信,但是只有寥寥几句,短到安迷修都怀疑雷狮根本不会给自己继续写信。
“雷狮: 你好。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安迷修,今年17岁,是一名骑士的养子,现在应该算是一位流浪的旅人,如果你不介意,我愿意为你描绘我所看见的世界。 期待你的回信。 安迷修” 安迷修走到山脚,最后看一眼身后的纽斯城。灰白的城墙矗立在冰雪的世界里,为人类构建出一处足以安身的居所,挡住从山顶吹下来的寒风。 一片小巧的雪花落在安迷修的围巾上,被少年精准地捕捉到。他从厚重的手套里伸出手,看着越来越多的雪花落在他的手上,落在他的指尖,将灰色的毛领都染成白色。 纽斯城,迎来了它春天里的第一场雪。 tbc

形容春雪的优美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