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雷】玫瑰信封-淤泥上的月光
2023-04-09 来源:句子图

01 养伤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安迷修基本只能在旅店附近活动,不能喝酒也不能吃辛辣。 格瑞有他们自己的任务,而且还有马匹和足够的资金,雇了一辆马车第二天就离开了。临走前送了安迷修一些东西,也不能算是送,本来那些狼也有安迷修功劳在,只是格瑞小队出资,让旅店老板帮忙腌制。群狼的尸体被人类分割,大块大块的肉被抹上盐和香料,挂在屋檐或者房梁上。 安迷修又变成了一个人,第二天正午他出门,看见格瑞坐上马车,木质的轮子咕噜咕噜向远方滚去。他又回到旅店,正准备上楼,旅店的老板突然叫住了他:“你是叫安迷修吗?这里有你的一封信。”老板从抽屉里拿出一个雪白的信封,安迷修一眼就看见上面鲜明的玫瑰火漆,金色的粉末在晨曦下闪耀。 “请问您是如何得到这封信的?”安迷修快步走过去,牵动腰部肌肉的时候,他能清晰地感受到鲜血渗透了绷带。
“大概是昨天晚上的时候吧,”老板把信递给他,安迷修珍重地贴着胸膛,却没有打算打开。“这里的信件会在前一天晚上送到我这里,第二天上午我会亲自登门拜访,送到收件人手里。格尔斯不算大,每家每户有什么人,我住了近三十年年还是很清楚的。你这封信啊,就是混在昨天的信件里一起送过来的。不过也凑巧,你们是算好了时间吗?你才到这里来,信就到了。” “嗯,”安迷修有些失望,但还是笑着点点头,“我们经常写信,会在信里告诉对方行程,大概什么时候到哪里。” “是这样啊。”老板似乎有些沧桑,明明只有三十岁,眼角却已经有了一些皱纹,“我已经很久没有跟人写信了,整日被困在这个城市里。”老板似乎想起来什么,视线有些涣散,但是不等安迷修出言提醒,他就自己回身,有些不好意思地看着安迷修:“突然跟你说这个,不好意思啊。说起来还要谢谢你们,在沃尔夫森林杀了你们多狼,小城里的人今天一大早都去收拾尸体了,这下,我们今年一年的食物就不用愁了。

” “没必要道谢,我们也只是求自保而已。”安迷修倒是不在意这些。在穿越格兰瑟姆草原之前,他也有找过格尔斯的资料。格尔斯不算一个大城市,虽然也有城墙和军队,但是整个城镇里也就几百户人口,一眼能看见尽头的那种。这里的环境并不太适合居住,没有什么肥沃的土地种植粮食,旁边的沃尔夫森林也都是群狼的领域,往往去打一些鹿或者猎物,反倒自己先变成了狼群的食物。如今安迷修和格瑞小队,以自己受重伤为代价,算是给格尔斯带来了一年的口粮。 “可你们也确实给我们带来了恩惠,我们所有人都很感谢你。”老板说着对安迷修微微鞠躬,少年也受了他的礼,还是温和的笑着。“我和城主商量了一下,决定免除你在我们这里的一切开销,包括住宿和食物。你可以安心在这里养伤。临走前也可以带走一些食物,都是腌制好的肉类。” “谢谢大家的帮助。”安迷修也回礼,“我要先上去写回信了,老板你自己忙,有什么需要也可以喊我。
”少年文质彬彬,失血过多脸色有些苍白,更加随和温柔。在外人面前,安迷修总是随和的笑着,令人心生好感,但是又格外疏离。好像他只是一个善良的陌生人,对于来求助的人伸出援手,仿佛众生平等。 老板看着他上去,少年的腰上绑着木板和绷带,脊背总是挺直的。这种情况下,一般人上楼梯的总是会很别扭,安迷修似乎并不受影响,他的脊背同木板一样笔直,挺直身体走上楼。 安迷修的房间在二楼,有朝南开的窗户,推开窗户能看见旅店后面的空地,右手边有一间小平房,用来放一些杂物。空地上并没有怎么杂草,倒是远处站着几棵树,格尔斯前几天才下过雨,泥土还是湿润的。安迷修的房间右下方是厨房,厨房用完的废水也都倒在外面的空地上,于是窗户下方的土地总是潮湿的、粘稠的,里面还混着米粒、菜叶、肉沫、面包的碎屑,甚至还有一些破碎的布料,似乎全部肮脏的东西全部都聚集在这一块空地上。

幸好这些东西的味道并不算浓重,打开窗户的时候,从格兰瑟姆吹过来夏风扑在脸上,安迷修能闻到夏天的花果香气。季风穿过沃尔夫森林,带走里面的水汽,等季风吹到格尔斯的时候,包着潮湿的森林和树木味道的风席卷了整座城市,完全没有夏天的炎热。安迷修把椅子搬到窗前,裹着一身森林的气味,打开了雷狮的信。 “安迷修: 为什么我不用的给你的防御法阵? 信件的开头就是一句生硬的质问,安迷修嘴角的笑容略微有些僵硬。这件事情,他也不能算是故意的,当时随手一扔,把行囊扔在了树上,因为担心在战斗的时候受伤信从怀里掉出来或者被狼抓破,安迷修把所有人信和日记都放在了行囊里。当然他也有一些私心,毕竟是雷狮送给他,安迷修更希望自己能一直保存下去。 “知不知道东西做出来就是拿来用的啊?!你不用我做这个干什么?好玩吗?安迷修,你怕不是要气死我。
本来我还在实验室里闭关研究魔法阵,凯莉突然传消息过来,说你受伤了,我还是连夜写的这封信你知道吗?! 安迷修,我警告你,如果再有下次,你别想我再给你送什么东西。 这次我在信封上附加了治疗用的魔法阵,混了一些疗伤用的材料在纸张里,在魔法阵一定范围内,你的伤愈合速度会加快,但是即便是这样的,我估计也起码要一个月。感恩吧,我手头正好有材料。因为一封信附加的魔法阵只能有一个,所以传送法阵这次没有,你暂时就不用给我送东西过来了,再过几天我会再寄一封信给你的。” 雷狮这次可能真的气到了,信的内容不长,信件末尾连署名都没有。安迷修把信纸叠好放进信封,他看着小小的信封,对于魔法充满了好奇。只是一张薄薄的纸,在上面刻下魔法阵,就能够帮助他人疗伤。当然,安迷修并不知道这种魔法阵要耗费多少成本,不过听说莫奇科有回医疗魔法的魔法师,最顶尖的医疗魔法师,虽然做不到生白骨,但是确实可以活血肉。

安迷修想了想,突然发现雷狮涉猎的魔法种类还挺多,也不知道他在莫奇科是一个什么地位。听说莫奇科有专门的魔法教会和学校,即便是最普通的人,也多多少少会一些魔法,种类各不相同,在学校学习成绩优异魔法实力又强的学生,才会被推荐进入魔法教会,进行更深入的魔法研究,顶尖的魔法师,是和帝国皇帝地位相同的存在。 雷狮这么厉害,肯定是在魔法教会里吧,说不定还是什么大人物。而且雷狮现在还是在自己研究新的魔法,肯定是莫奇科的什么大人物吧。不过他现在连沃瑞斯都没有走完,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去莫奇科看看,本来安迷修并没有打算在这里停留,但是如今一受伤,短期内是没有办法继续上路了。 他已经开始后悔没有用掉信封上的魔法阵了。安迷修叹一口气,把信件收起来,和其他信封一起贴身放置。随着雷狮寄来的信件逐渐增多,单薄衣服已经负担不起那么厚的书信,安迷修开始琢磨着自己做一个随身携带的小包,可以系在腰上。
他下了一趟楼,找旅店老板帮忙买一些材料,因为一直跟菲利斯生活在一起,两个大男人被迫学会了很多东西,包括洗衣做饭修补,如果是一定要说,安迷修会的技能放在一个女人身上,大概是可以算得上贤妻良母的典范。 野兽身上总是有很多宝贝,狼群的尸体除了腌制的肉以外,狼的皮毛也被人扒去做了衣服围巾之类的东西,出售给经过的商贩。老板给安迷修准备的材料就是这些狼皮,只是皮毛需要烘干,过一段时间才能送到安迷修手上。无所事事的人在旅店里待不住,他总不可能真的在旅店里待一个月养伤,骨头都要生锈。 安迷修思考了一会,去了昨晚那家小酒馆。 02 格尔斯的占地面积实在太小,不大的城镇里只有一家酒馆,兼职贩卖一些烤肉之类的食物,酒大多都是最普通的麦酒,喝下去没有什么酒味,只有满嘴的麦香。可偏偏这酒的后劲还很大,往往人喝不了几杯就倒下去,趴在劣质的桌椅上呼呼大睡。

但是酒馆老板的手艺很好,制作出来的烤肉香气四溢,一把调料撒下去,香味就随着蒸发的油脂瞬间溢满整间屋子。虽然酒馆的酒算不上美味,但是果汁却意外的不错,也不知道老板用的什么手艺。 安迷修进去的时候,酒馆里的人算不上多,只零散坐了几桌,老板正在把晚上需要用到的烧烤架从后厨里面搬出来。酒馆的老板是个女人,长得文文静静,算不上强壮,却可以一个人把烧烤架从后面搬出来,安迷修看着她忙前忙后,连一点汗也没有出。这让安迷修感到奇怪,但是他看着周围的人,对于老板这个天生神力好像并没有什么诧异的表情,甚至她们都在和自己的朋友聊天。 腰部受伤让安迷修被迫绑上固定的木板,脊背都不能弯曲,他就一个手偶大师手里的木头人,只能挪动自己的双腿,有些歪歪扭扭地走到吧台前坐下。也不能算是吧台,大概应该算柜台,很少有人会往这边坐,只是安迷修在格尔斯实在没朋友,唯一能聊上几句的只有这个老板。
“老板,一杯橙汁。”安迷修从空桌子旁边拖来一把椅子,往柜台前一坐,脊背还是挺得笔直,甚至不能靠在椅背上,但是他现在又意外地有点懒,于是直着后背趴在柜台上,等着老板送橙汁过来。柜台后面倒是和酒馆的柜子一样,只是摆放的东西不是各式各样的酒,而是一些廉价粗制的面包,有些看上去已经放了很久,降下去的温度让它们变得干瘪。 橙汁很快端上来了,就放在安迷修面前,透明的橙色液体占据了他的视野。少年终于坐直了,把玻璃杯拿在手上:“老板,你的那些面包,真的卖得出去吗?”老板正要继续搬东西,听见安迷修的话,也看向自己柜子里那些卖相奇差的面包,她没有什么表情:“那些面包是卖给穷人的。” 安迷修愣了一下,直到老板走进后厨,才反应过来似的应了一声:“啊……”他突然想起来,格尔斯家家户户都是喝的麦酒,这里最不缺的就是小麦,面包什么的随处可见,反而不是什么珍贵物品。

反倒是森林都被狼群占据,打猎成为一项高危工作,即便是自己养了家畜,也有可能被饿惨了的孤狼吃掉,肉类翻到是难得一见。这一点和安迷修住了很久的纽斯城正好相反。 介于已经进入初夏,即便格尔斯有一片森林阻挡热风,气温也属实算不上低,送来的橙汁也是经过冰镇的,握在手上有冰冷的触感。只可以安迷修还是一个病人,生冷食物怕是不能动的,麦酒更是一滴不沾,不然他也不至于点一杯橙汁。但是如今橙汁还是冰冷,安迷修只能把被子握在手上,慢慢得等它的温度升上来。 实在没有什么可做的,安迷修只能看着老板前后忙活,最后开始无聊地和老板搭话:“老板,可以问一下你的名字吗?我喊你也喊老板,喊旅店老板也喊老板,容易混淆。”老板看了他一眼,把手上的调料放下来。她站直了,安迷修才发现面前的女人并不算高,比安迷修矮了快一个头,乌黑的头发拿一根红色的头绳扎起来,头绳末端还系着两个小铃铛,只是褪了色,藏在黑色的头发里并不明显。
“你可以叫我艾莉。”艾莉拍拍手,放调料的架子实在老旧,木头做的架子边缘粗糙,每一次搬动都会摸一手的木屑。艾莉看上去很温和,实在不算强势的一类,安迷修瞅着她又进门找碳火,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她要在格尔斯开这种一家酒馆,尽管她看上去并不劳累。 “那个男孩!”靠窗的位置突然传来一个粗犷的声音,带着一些年迈的沙哑。安迷修应声抬头,有些疑惑地反复看了看四周,又伸手指了指自己。“对,就是在喊你。”那个男人点点头,把木杯里的麦酒一饮而尽,安迷修觉得他大概是酒喝多了,喝坏了喉咙,说话的声音才会变成这样,因为这个男人看上去并不苍老,即便脸上长满了络腮胡,也只不过三四十岁的光景。 “你喊我是有什么事情吗?”安迷修这么问,但是没有动,他受了伤,铁打的人也会感到疲倦,如果不是太过无聊,安迷修其实并不想出门。 “我看你看艾莉看了半天,是不是看上她了?

我告诉你,如果你要追她,可得尽快,不然科尔西那家伙,就要把艾莉娶过门了。”男人粗着嗓子说话,声音可不算美妙,好像用一把生锈的锯子锯木头。他说这话的时候,艾莉正好拿了木炭从房间里出来,听到男人的话就白了她一眼:“谁要嫁给科尔西那家伙,我自己一个人活着不好吗?为什么非要嫁人。” “嘿嘿小姑娘,你不远万里从莫奇科跑过来,不就是为了找科尔西吗?”男人一句话语出惊人,让安迷修瞪大了眼睛,他看着面前这个柔柔弱弱的女人,有些惊讶,也有些兴奋地问:“你是来自莫奇科吗?” 自从莫奇科和沃瑞斯停战以后,两国之间的贸易往来其实不少,也有不少人从一个国家搬到另外一个国家,大部分原因都是为了生活的便利。例如莫奇科的普通人更喜欢沃瑞斯,因为这里交通发达,除了一些偏远的地区,公路几乎把所有的城市连接在一起,马车在上面跑的飞快。
而沃瑞斯的富人更喜欢莫奇科,那里魔法技术发达,只要有钱,就可以请魔法师帮忙,付出十几枚金币,就可以在一天以内从国家的这一端到另一端。 不过即便如此,这些搬迁的人基本都在两国的边界处生活,很少有人会到如此深入的地方。能在这里见到一位莫奇科的人,实在难得的惊喜。 对于陌生人的惊奇,艾莉已经见怪不怪,她很淡定把煤炭全部铺在烧烤架里:“如果你想问我什么莫奇科现状的话,那你可找错人了,我在八年前就到这里来了,已经很久没有回去过了。”黑色的煤炭在铁质的架子里滚动,最后整齐的铺满架子,艾莉又把盖子盖上去。 “不……不,其实,我想问你其他都问题。”安迷修有些不好意思的挠挠头,柜台上的橙汁已经逐渐回温,透明的玻璃杯上沾满了水珠,“是关于魔法或者魔法师的。” “你为什么会好奇魔法师?”艾莉有些奇怪,沃瑞斯的人或许会对魔法感到新奇,但是很少有人会去关注魔法师,即便是在莫奇科,普通大众更关心的也是自己的生活或者孩子的前程,除非是那种家喻户晓的魔法师,不然大部分魔法师,他们也说不说名号。

大概也是自己的问题太奇怪,安迷修张了张嘴巴想解释,艾莉却摆摆手制止了:“你不用解释,我就是有点惊讶而已。不过我对于魔法师知道的也不是很多,特别是八年过去了,已经足够新一批魔法师成长起来,我可能没办法给你满意的答案。” “没有关系。”安迷修感激地看着艾莉,如果不是腰上木板的限制,艾莉值得他的一个鞠躬道谢,“我想问一下,您有没有听过‘雷狮’这个名字?”安迷修说完,艾莉就开始思索,等了几秒没有答案,安迷修又想起来第一封信件雷狮的署名,连忙加了一句:“或者也可能是ray!” 艾莉想了很久,但是最终还是摇摇头:“很抱歉,我并没有听过。”她歉意地看着安迷修,少年却垂下头有些失望,“或者有什么其他的信息吗?例如标志性魔法之类的?” 安迷修的眼睛又亮起来,他盯着艾莉,怀里正放着雷狮给他的信件,上面刻印了可以帮助疗伤的法阵:
“那,促进他人伤口愈合的法阵呢?至少在一定范围内就可以生效。”安迷修快速地说完了,这次艾莉似乎有了眉目,眉眼舒展开,但是她还没说话,另一边的络腮胡又用着一口粗嗓音大叫:“竟然还有这样的魔法?!艾莉,你会不会用啊!正好我的胳膊前几天被划破了一道口子。” “闭嘴吧洛奇!”这个温和的女人难得有一点火气,眉毛上扬瞪着洛奇,“你那个伤口不过是被纸划破了一道口子,几天就愈合,还不要脸的要我用魔法。”艾莉骂完,才发现洛奇已经趴下去开始打呼噜,白费一顿口水。 可能是火气没消,艾莉再看安迷修的时候,也没有特别温和,不过算不上坏脾气:“这个魔法阵我倒是知道,是布伦达大魔法师很久以前创造的。不过这个法阵很难制作,一般人都学不会,如果你的朋友会制作这个法阵,那一定是魔法教会顶尖的魔法师。当然魔法教会除了明面上的一些魔法师,也有很多魔法师在闭关研究魔法,他们可能并不出名,但是同样强大。

所以,如果你想得到更多讯息,只能去魔法教会总部。” “非常感谢!”难得得到关于雷狮的讯息,安迷修有些激动,没忍住朝艾莉鞠了一躬。他的腰的确是弯下去了,却牵扯到伤口上附近的肌肉,疼的安迷修捂着腰龇牙咧嘴,却还是忍不住地笑,面容实在扭曲。 03 收到雷狮的第二封信是在三天后。不过这次信并不是旅馆老板科尔西交给他的,而是他去酒馆的时候艾莉从柜台里掏出来的,一起递给安迷修的还有一杯不加糖的柠檬水,快要把他的舌头酸掉。安迷修一向不会在外人面前拆开雷狮寄过来的信件,但是艾莉到底是莫奇科的人,一眼就看出来信件上的玫瑰火漆,里面混合了魔法材料。 “给你寄信的应当是一位大人物。”艾莉拿出信件的时候,看着那红色火漆里面的金色珠光,也认不出赞叹,“红龙角的粉末、雪怪的毛发还有冰湖水结晶后的碎片,这些可不是普通人能够随意拥有的。
” “你能看出来里面有什么材料吗?”安迷修的眼睛亮晶晶的,欣喜而期待地看着艾莉。这让艾莉有一阵恍惚,她也曾幻想过,科尔西也有一双如此明亮的眼睛。然而现实却令她大失所望,曾经的梦想和一些渺茫的希冀又将她困在这座城市,最终活成和这里的人一样的形状。像是地面上的污泥,整日为了生活所奔波忙碌,从早上太阳升起就开始工作,只有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艾莉才能躺在床上,看着从窗户照进来的皎洁月光。 “艾莉小姐?”安迷修轻轻地喊着,有些失礼地伸手在艾莉眼前挥了挥。虽然他只在这个城镇里住了三天,但是对于艾莉和科尔西的事情,还是有所耳闻。对于一个没有什么波澜和生机的城镇来说,他们除了因为粮食发愁,并没有太多的心思去想其他的事情。从格兰瑟姆草原走出来的商队,往往也不愿在此过多的停留,他们更愿意多赶一些路,去更远一些的大城市诺尔。

那里的环境足够优美适宜,经济更加繁荣,如果要做交易,自然是大城市更好。 而从莫奇科不远万里奔赴过来的艾莉,就像洒在污泥上的一抹月光,是如此耀眼而美丽。为了爱情,这是多么浪漫的一个故事,只是他们从来没有想过,月光如果真的照进污泥里,也会变成和污泥一样的存在。诗人的故事总是浪漫的,那些诗句里,爱情就是世间最美好的存在,它是月光、是玫瑰、是天堂。而现实则是残酷,艾莉并没有和科尔西在一起,他们分居两地,好像一对陌生人。 “艾莉小姐?”安迷修忍不住又喊了一声,这次他伸手拍了拍艾莉的肩膀。 “啊!——对不起。”艾莉惊醒,歉意地看着面前的少年。曾经科尔西也是这样的少年吗?如果她当初早一点来到这里,是不是可以见到那个少年。“最近总是想起过去的一些事情,可能我也是年纪大了。” “艾莉小姐还很年轻呢!”安迷修笑得灿烂,一双眼睛弯下去,就像深夜天边的月牙。
他倒不是说客气话,艾莉虽然已经年近30,但是保养的却很好,和二十出头的小姑娘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又或者这就是魔法师,这就是莫奇科的人,你永远猜不到他们的真实年龄。“明明还是可爱的小姐。” “是吗?谢谢你的称赞。”艾莉温和的笑着,“不过很抱歉我可能还是帮不了你太多,你的朋友是一位很厉害的魔法师,混进火漆里的材料我也只认识一部分。例如红果树的树皮,双头蛇的毒液,这两种都是很常见材料,随便找一家卖魔药材料的店铺都可以找到。而我之前说的红龙角的粉末、雪怪的毛发还有冰湖水结晶后的碎片,这些材料在魔法教会也不算很难弄到。如果一定要说的话,就是冰湖水必须要翻过纽斯背后的莫斯托瑞斯雪山,在雪山深处的冰泉里拿到。” 纽斯城的出现让安迷修心里一喜,雷狮寄过来第一封信的时候,他就在纽斯城居住,那么彼时雷狮本人,又在哪里呢?

这让安迷修恍惚,或许他应该在走完整个沃瑞斯之后,再回到纽斯城去。当然,如果在旅途中雷狮能告诉他自己的住址,安迷修自然能省很多的麻烦。他摩擦着信封上的火漆,抬起头看着艾莉,由衷地感谢:“实在是在太感谢艾莉小姐了!” “小事而已,”艾莉不以为然的挥挥手,“不过我必须提醒你一句,这里面还混合了一种我从来没有见过也没有听过的材料,我不知道它究竟是什么,但是我仍然能从中感受到一定的危险。如果你真的想要了解你这位朋友的故事,不如亲口问他,自己探究得到的结果,可能并不如意。” “啊,没关系。”安迷修有些心虚地摸了摸鼻子,他也说不上来自己为什么不敢问雷狮,或许是雷狮从来没有提起过他的一切,当然这可能是因为雷狮身为魔法师,早就知道了一切。但是既然对方没有过问,安迷修也不知道如何开口询问雷狮。明明他都将自己经历的一切巨细无比地告诉了雷狮,却对雷狮的生活一无所知。
这只让更加好奇,好奇自己的这位朋友,究竟长相如何,又生活在什么样的环境下。 安迷修还是看着艾莉笑,好像一只无忧无虑的小狗:“其实无论他是什么样的人,他都只是我的朋友而已。我既然想要去探究,就做好了接受他这个人的准备,不是这样吗?” 艾莉有些错愕,她盯着安迷修看了几秒,目光突然失去焦距。艾莉看着自己手里拿着的杯子和抹布,开始思考一些事情。她突然对安迷修露出一个笑容,不再只有温柔,而是那些安迷修曾经窥见过的开朗,甚至是一丝霸道,全部都展现在他面前:“安迷修,谢谢你点醒我!”艾莉说着,把抹布和杯子往柜台上一扔,迈着轻快的步子转身钻进后面的房间。她跳跃着,踏上楼梯,鞋跟踩出哒哒哒的清脆响声。艾莉的马尾辫也在跳跃,落在空中,洒下一片星光。 起初安迷修以为是自己眼花,可当他定睛看去,那老旧的木质楼梯上,确实落下一层淡淡的光。

只是不是星光,而是雪白的,像月光洒在地上,铺满了整个楼梯。 04 在艾莉把酒馆的客人都轰出去,对酒馆进行大改造的时候,安迷修这个罪魁祸首正在旅馆里拆雷狮寄过来的信。这次这位大魔法师的语气比上次好了不少。 “安迷修: 这次好像也没有什么要和你说的,我知道你已经拿到了狮子王的心,一会记得给我。以及我找人打听了一下,格尔斯虽然表面看上去挺好,那也只是因为你现在去过的地方不多。穿过格兰瑟姆草原的商人会去诺尔,但是那些被商队抛弃的雇佣兵,在经过沃尔夫森林之后,勉强留下一条命,就会选择待在格尔斯。 这些人可能会有好人,因为受伤被商队留在这里,就像你。但是他们有一些,是因为不太好的原因被商队赶出来的,这些人会聚集在格尔斯的贫民区,那边很混乱,如果可以,在伤好之前,你最好不要往那边走。 除此以外我也没有什么交代的了,倒是凯莉,前段时间把我骂了一顿,也不知道她有什么毛病。
不过我这边的实验暂时告一段落了,后续实验需要狮子王的心,而且还有一些其他的材料在收集,暂时可以清闲一段时间了,有时间最近应该会多给你寄几封信。 你是不知道我这边有多无聊,打开窗户打开门什么人也看不到,唯一的活物只有一个凯莉,还是个嘴臭的小魔女,整天叽叽喳喳像一只鸟。每天说着自己要出去玩出去玩,结果又任劳任怨地待在实验室研究自己的魔药,她说她要研究出可以长生不老的药,如果真的有那样的魔药就好了。 不过很明显不可能嘛,人总是想着长生不老那种不切实际的东西,有什么意义呢,为了一些名利,无聊到让我恶心。不如享受一下现在,哦,因为凯莉那个老女人实在是太讨厌了,我把你寄过来的那只兔子养在了实验室里,它前几天还打翻了我一瓶魔药,你是怎么抓到这么烦人的兔子的。昨天它又喝了一瓶魔药,结果直接睡死过去了,那瓶药还是很早以前的魔法师留下来的,也不知道有什么作用。

但愿它可以活下来吧,如果它能活下来,我就给它买个笼子。 啧,怎么一不小心写了这么多。那就说到这里吧,我让你注意安全好像也是废话,毕竟我也管不了你。 记得快点给我写信! 祝一路平安。 上面那句是凯莉写的,可不关我的事!谁会说这种肉麻的话。 雷狮” “噗。”安迷修失笑,放下信纸把脸埋进手里,耳尖红了一小块。虽然他说不上来为什么,但是总觉得这样口是心非的雷狮,实在是过于可爱了,让他忍不住现在就想见到雷狮,把他抱在怀里。当然雷狮可不知道安迷修心里想的是什么,不然他怕不是要嘲笑一番,毕竟二十多岁的雷狮,可比刚刚十八的安迷修要高不少,抱在怀里什么的,是痴心妄想吧。 也不知道是不是安迷修的错觉,又或者只是一个巧合,毕竟他前不久还在想,能不能了解到一些雷狮的生活,至少,可以让这位大魔法师分享一下关于自己的一些事情,避免安迷修觉得自己是一厢情愿。
结果打开信封,他就看见一些兵荒马乱的日常,对比艾莉总是从容的样子,雷狮这位魔法师实验室里的兔子,算是意外地惊喜吗? 花费了大概几十秒的时间,安迷修终于压下心里翻涌的情绪,将信纸平整地在桌面上摊开,他执笔写下对雷狮的话,大部分是最近一段时间的生活,当然,开头必须是对沃尔夫森林事件的道歉。 安迷修觉得自己好像一个讨好妻子的丈夫,战战兢兢地描述着自己百转千回的心理活动,生怕有一点惹到雷狮生气,得到的就是魔法师劈头盖脸的一顿骂。当然对于自己某些真实的想法,例如觉得雷狮可爱,想抱在怀里这些话,安迷修只敢把它们往自己的日记本上写。虽然这个日记本最后应该也会落到雷狮手里,但是至少不是现在。未来的事情,还是交给未来的自己操心吧。 对于自己究竟给未来的自己留下了什么样的难题,现在的安迷修可不在意,他心安理得地将一个个隐秘的心思,放进信纸的字里行间,让它们随着魔法到达雷狮面前。

安迷修写他看见的月亮,其实当时心里想得是雷狮;安迷修写在格尔斯遇见的魔法师艾莉,想的却是什么时候自己也能像艾莉一样,跨越万里到莫奇科去找他;安迷修还写旅店的老板科尔西,写他和艾莉之间的故事,他写自己希望他们在一起,实际上却是希望自己有朝一日能和雷狮在一起生活。 他写山,山是雷狮;他写水,水也是雷狮;他写万物,万物中都有雷狮的影子。他隔着山海看远方,远方是雷狮的家乡,是他向往的地方,是一片遥不可及的月光。 谁可以登上月亮呢?安迷修不知道,他只是向着月亮的方向前进,竭尽所能去触碰月光的一角。 当羽毛笔在纸张上点下一个句号时,科尔西正在门外敲门:“安迷修,该吃晚饭了。今晚我做了土豆炖肉。”隔着房门,科尔西的声音很闷,安迷修总觉得他似乎还想说什么,停顿了一下却又什么都没有说,“你早点下来吃,不然菜该凉了。
” “好,我收拾一下东西就下来了。”安迷修无意去探究科尔西和艾莉之间的事情,但是在长久的枯燥时光里,格尔斯的居民一度把他们之间的爱情奉为一个经典传奇,试图在无趣的漫长生活里寻找一些事情,或者是一片月光。于是月光洒满了格尔斯的土地,却并没有落下,始终漂浮在泥土上方。当安迷修踏入这片土地时,就已经听闻到这个故事。 把信件放进信封,安迷修拿出一块切好包好的腌肉,大小刚刚好是信封的大小。随后他把狮子王的心放在腌肉上,仔细看了看大小合适,才放下心来。眼看着一阵白光闪过,腌肉和狮子王的心都消失在安迷修面前。少年顿时安心,把信件贴身放好。他已经开始着手制作腰包,狼皮大概还需要几天才能晒好,安迷修只是先戴着一个光溜溜的布包,但是扎得非常严实,很容易让人好奇,里面究竟有什么。 推门下去,安迷修看见空荡荡的大厅。

旅店的大厅里摆着几张桌子,科尔西坐在其中一张,另一位客人和老板并不相熟,坐在另一边沉默的吃饭。安迷修走到科尔西身边时,他已经差不多吃完,收拾好桌面就出门了。 “安迷修,你下来了。”科尔西示意少年坐在他对面,桌面上放着一大锅土豆炖肉,还有最普通的面包,科尔西的手表还有一杯麦酒,清新的麦香和粘稠的肉味混合在一起,有一种奇异的美妙香气,至少勾得安迷修肚子开始叫了。 少年坐下来,吃了一口土豆。相比起艾莉对于食物恰到好处的调味和处理,科尔西做饭就显得粗糙很多,但是都很美味,只是属于不同的风格而已。安迷修咬了一口面包,抬头就看见科尔西欲言又止。这个临近30的大男人,粗糙的面容上露出腼腆的神色。科尔西可算不上什么精致的人,他总是一副不修边幅的样子,低着头,略微佝偻着后背,脸上总是有毛毛躁躁的胡子,不至于像洛奇满脸都是胡子,但也占据了整个下巴和半边脸颊。
安迷修突然想起来,洛奇说过,科尔西在年轻的时候,也是一个俊美的少年,一双灰蓝的眼睛非常明亮,好像天边的月亮。少年不由好奇,如果科尔西把自己的胡子都刮掉,再换一身合适的衣服,回事什么样子呢? “安迷修,愿意听我讲一个故事吗?”科尔西的声音很沉闷,甚至有一些苍老,这让他看上去像一位暮年的老人,似乎连眼角的皱纹都变得更深了。 科尔西的故事算不上有趣,甚至可以说是老套。年轻的十几岁的少年少女,因为一次不经意寄出的信件,开启了长达五年、横跨两个国家千万里的信件交流。安迷修有幸看见了科尔西保存的艾莉寄过来的信,五年,一个月一封,超过120封信件,堆满了一个皮箱,连纯白的信封都被岁月侵蚀成了黄色。 “后来她家发生了变故,她父母在战争中阵亡了,连遗体都没有留下。”科尔西神色黯淡,“她本来可以进入魔法教会的,艾莉是一个很聪明的女孩,她非常优秀。

从那之后,我就再也没收到过她的信,直到一年后,我听说格尔斯来了一位貌美的少女。”科尔西的目光突然亮了,像在黑暗里点起的一颗火种,他语言激动:“我看见她的第一眼就知道她是艾莉,她是那么漂亮,金色的头发,碧蓝的眼睛,就像神话里的女神,特别是她笑起来的时候,嘴角一洼酒窝小小的,却装满了蜜。” “可是她没有来找我,我知道她是来找我的,但是她找过来之后却没有来找我,反而自己开了一家酒馆。我知道是我配不上她,她那么漂亮又优秀,她本来应该成为更加厉害的魔法师,在自己的国家受到千万人的崇拜。都是因为我,我只是一个懦夫。”科尔西痛苦地抱着头,“我再也没有见过她那样笑了。” 安迷修盯着科尔西看了很久,他能够理解科尔西的心情,就像雷狮,一位大魔法师,比艾莉更厉害的魔法师。如果他见到雷狮,会是什么样的情形呢?他大概会认不出,激动得扑上去,雷狮可能会把他推开,然后臭骂他一顿,又或者站在原地不动,等他松开后骂他笨。
好像无论怎么样都是他在挨骂啊…… 少年伸手摸了摸鼻子,觉得自己好像有点不太对,为什么会被雷狮他还是很开心啊。安迷修急忙把自己心里的一些思绪压下去,看着科尔西沉默的表情,安迷修突然有了一个主意:“科尔西!再给艾莉写一封信吧!” 05 科尔西究竟有没有给艾莉写信他不知道,不过艾莉的酒馆在经过三天的大改造之后,终于重新开业了。 从外面看,酒馆似乎变化并不大,仍然是有些破旧的,只是围着酒馆的一圈,多了一些雪白的好像霜雪一样的植物,长在墙根,浅浅的一簇。安迷修来酒馆已经是比较晚的了,透过被擦得干净光亮的玻璃,能隐约看见酒馆里面缤纷奇幻的装饰。 少年推开厚重的大门,头顶传来一阵响动,不像风铃那般清脆,却又并不厚重,反而像一片轻薄的叶,顺着耳畔滑下去。安迷修抬头去看,是两个绿色的好像叶子一样的东西,它们并不柔软,反而很坚硬,水晶一般的质感让它们在碰撞时产生悦耳的声音。

“那是叶鳞龙的鳞片。”艾莉的声音突然出现,安迷修扭头去看,顿时眼前一亮。如果不是知道艾莉的真实年龄,安迷修怕是以为,漂浮在自己面前的其实是一位二八少女。艾莉散下一头金色的发,就像天边的晚霞,展开、飘散在空中,她穿着繁复而艳丽的长裙,只露出笔直雪白的小腿。艾莉抓起一把星光,洒在紫色的长裙上,她又裁下一片月光,缝在自己的腰间,皎洁的轻纱轻轻摇曳。 艾莉走到安迷修身边,他才发现少女的鬓边别着星星的发卡,连水晶鞋上也点缀着月亮。那一双碧蓝的眼睛,当真如果神话中的女神,只是这位女神并不全是温柔,还有几分调皮和霸道。她落在安迷修面前,高跟鞋接触地面发出轻响:“叶鳞龙这可是世界上最坚硬的几种龙之一,如今数量稀少,很难再找到。我当初可是费了好大的功夫,才从一位贵族手上换来的。” “怎么样?是不是非常好看!
”艾莉冲他眨眨眼睛,碧蓝的天空忽闪忽闪。安迷修扭头看着那两片叶子,抿着嘴角笑:“嗯!很漂亮!”雷狮也有这种材料吧,还有魔法师的衣服,肯定也很好看,不知道雷狮的衣服是什么样的,真想现在就看看。 “有什么想喝的吗?”艾莉不知道从哪里变出来一个魔法杖,顶端众星拱月,杖身缠着藤蔓,在底部团起来长出一个小小的花苞。“我更新了菜单,或许你可以试试龙藤树汁,没有酒精。” 安迷修这才将目光从门框的叶子上移开,他放眼去看酒馆内部的装潢。艾莉大概是把酒馆改成了自己是魔法实验室,屋顶挂着各种魔法材料,小到一片树叶,大到人头大小的果实,还有各种花卉,神话生物的鳞角甚至皮毛。柜台上放着的不再是各种杂物,而是坩埚和玻璃瓶,里面装着各色的液体,柜台后面的柜子放着大小各异的瓶子,里面羽毛、粉末、甚至是动物的角质。 “嘿!安迷修!

”艾莉魔杖一挥,一抔月光就砸在安迷修头上,痛得他捂着脑袋去看艾莉,“你听到我说话了吗?我问你要不要喝点什么。” “啊……啊!”安迷修恍然,努力回忆刚刚艾莉说的话,“那就,给我你刚才说的龙藤树汁吧。” “好的,马上就到!”艾莉拿着魔杖挥了挥,身体立刻腾空而起,像一抹月光飘到柜台后面,她走过的地方,白纱都撒下纯白的霜,落在地面,很快就消散了。 安迷修走到柜台前坐下。 雷狮说要给寄信,就真的在五天后又寄下来第三封信,然后又是第四封,第五封……这次没有什么事情,雷狮的闲话明显多了起来,细细说着生活里的一些琐事,小到今晚吃了什么东西,大到前几天去找魔法材料发生了什么事情。 “安迷修: 你那只兔子终于醒了,它睡了三天三夜,外表看上去没有什么变化,内在就不知道了。凯莉还挺想把它解剖的,最开始我也是这么打算的,但是一想到把它杀了,我身边除了凯莉那个老女人就没有其他生物了。
所以最后还是算了,毕竟它还活得好好的,将近养着吧,真死了我也没办法。 下次你记得送吃的把东西宰了再送,不然养着很麻烦。哦上次的腌肉还不错,不过我和凯莉都不会处理,做出来的食物味道有点怪,下次记得做好了送过来。 ……” “安迷修: 前几天去雪山上找魔法材料去了,本来还以为采个花多麻烦,结果轻轻松松就拿到了。那些采药的人究竟是怎么还摔断了腿的,太没用了。 ……” “安迷修: 我做了一个疗伤用的魔药,给你寄过来了,你的伤口应该已经愈合了。再吃点药,要不了多久就能好了,感谢我吧,还有心思给你制药,如果你当初用了那个魔法阵,也不会是现在这个结果,我也不至于在家无聊这么长时间。 都怪你。 ……” “安迷修: 前几天我一个魔法实验失败了,凯莉那个老女人竟然说我没用!她知道那个魔法阵多难做吗?!要是能把那个魔法阵研究出来,我就是名垂青史的魔法宗师!

没有人能比我更厉害,你等着看吧! ……” “安迷修: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昨天凯莉自己去试着做了那个魔法阵,她的实验室直接炸掉了,里面魔药毁了大半,出来的时候脸都被熏黑了,可乐死我了。 让那个家伙还骂我,这次我算是狠狠嘲笑了她一番。她还试图用魔法还击,也不看看打不打得过我。笑话。 ……” “安迷修: 我昨天……” “安迷修: ……” “安迷修: ……” 一封封信,就像一封封情书,寄到安迷修的手上,少年又写下情话,传达自己的思念。 艾莉的酒馆按部就班地经营,魔法师的酒馆成了格尔斯的一个特色招牌,有一部分商人会再次停留一两天,去看看所谓魔法师的酒馆,更多地是为了看魔法师本人。 与之相反的,安迷修反而不再经常去酒馆。他的伤在雷狮的帮助下好得很快,到了二十天的时候,伤口已经完全愈合,只等疤痕脱落。
他安心待在旅馆养伤,偶尔会跑不出,探索一下格尔斯的周边地区,带回来几朵花,几颗野果,把一些零星的小物件连同自己的真心一起寄给雷狮。他在二楼,偶尔看见科尔西,对方总是一副匆匆忙忙的样子,也不知道给艾莉的信写得怎么样了。 到了第二十五天的时候,安迷修已经准备离开了。就在昨天,雷狮又给他寄来一种膏药,他腰上的伤连疤痕都是很淡的颜色。琢磨了一会,安迷修抬头看着已经挂在树梢的月亮,准备再最后去一次艾莉的酒馆。 可能确实时机不凑巧,又或者刚刚好,安迷修到达酒馆的时候,正好目睹一场纠纷。那是几个从格兰瑟姆草原走出来的雇佣兵,他们历经九死一生,捡回一条命,也因祸得福,获得很多物资。可人心不足蛇吞象,雇佣兵可不仅爱财,还喜欢美人。 只可惜艾莉不是什么普通的美人,格尔斯的人并参与争斗,只是坐在酒馆里,就等着看雇佣兵吃瘪。

所有人都知道雇佣兵肯定讨不到好处,但是谁也没有想到,揍他们的并不是艾莉自己,而是科尔西。那个男人挽起袖子,露出一直藏起来的肌肉,脸上的胡茬让他看上去有些凶神恶煞,灰蓝的眼睛目光冰冷。 门当户对、英雄救美的情节只会出现在小说里,普通人当然打不过雇佣兵,科尔西毫不意外地被揍了一顿。只是他身强体壮,那些雇佣兵又刚从沃尔夫森林出来,两者有来有往,科尔西也在对方身上留下青的紫色痕迹。雇佣兵脱臼的手腕垂在身侧,他们瞪着怯懦的男人,握紧了拳头,似乎还想冲上去。 艾莉及时站了出来,披星戴月的神女从天而降,手里的魔法杖挥舞着,一片星光就从里面飞出来,迎面砸在雇佣兵的脸上。他们只能看见自己的视野被什么光亮占据,下一秒,巨大的推力就把他们推向门外。彼时安迷修正站在门口,他适时地打开大门,让出一条路。 魔法师跟在雇佣兵屁股后面走出去,一手叉着腰,瞪圆了碧蓝色的眼睛,厉声警告地上的人:
“我的酒馆不欢迎你们!快给我滚!”艾莉一把关上门,回头去看时,科尔西已经失去了踪迹,角落里洛奇大声嚷嚷着:“艾莉!科尔西说他先回去了,让你不用担心他!” “谁担心啊!”面容姣好的女子嗔怒地翻出眼白,气鼓鼓地回到自己的柜台后面,“他一个身强力壮的大男人,还能因为一点小伤死了不成。” 安迷修在一旁听着憋笑,耳朵却动了动,听到外面逐渐远去的雇佣兵还在骂骂咧咧:“草了!晦气!” “行了行了大哥,等我们去霍格尼尼把从商队抢来的东西一卖,拿了钱自然逍遥自在。” “啧,早知道当初就把那个商队的人杀光了,不然跟着他们一起过来……”那些人逐渐远去,连声音也消散在夜里,听不真切。 “安迷修——你不是来喝酒吗?”艾莉在柜台后面高声呼喊,“我记得你的伤已经好的差不多了吧!” 安迷修将那些话语抛到脑后,向柜台走去:“是好的差不多了,所以我明天就走了,来喝最后一杯酒…

…” 06 少年离开格尔斯的时候,阳光意外的明媚,不过在夏日,这种明媚可算不上什么好天气,灼热的太阳几乎要把大地都融化。连安迷修也褪下自己的长衫,换上轻便的短袖,露出结实的小臂。他的包裹也更加轻便,除了几件换洗的衣服,占据最多空间的竟然是雷狮的信。狼皮的腰包早在半个月前就做好了,方方正正的包挂在结实的腰上,皮革和狼毛相得益彰,显出几分野性。 从楼上下来的时候,大厅里并没有什么人。安迷修走得早,很多客人都还在睡觉,唯一见到的活人竟然是科尔西。其实安迷修第一眼并没有认出来是科尔西,男人剃了胡子,不常打理的头发也都梳上去,露出光洁的额头,灰蓝色的眼睛熠熠生辉。 科尔西并没有看见楼梯上的安迷修,他手里拿着一封信,匆匆就离开了旅馆。安迷修看着他去的方向,是艾莉的酒馆。少年突然想起来,昨晚半夜回来时,从窗户往下看去,一直脏乱的后院竟然变得整洁,连厨房外面积攒的污泥也消失不见,月光洒在泥土上,宛如腾升的雾气,琢磨出几分仙境的意味。
安迷修低下头,看了看自己身侧装满信封的腰包,他拍了拍腰包,微笑着,轻松悠闲地走出旅馆,走出这个城市。清晨时太阳初生,但是月亮还没有完全隐去,挂在西边的天上,无声望着这片土地。 呼吸着清晨湿润的空气,安迷修翻出地图,最终把自己的下一站定在霍格尼尼。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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